• <dd id="u4eo2"><nav id="u4eo2"></nav></dd>
  • 广告经营中心-广告投播指南

    1、签订广告、信息、专题等播出协议时,客户请提供相关营业执照、产品生产许可证、商标注册证等有效文件,以及政策法令规定某类广告或信息发布的专项审批文件。
    2、本台受理播放广告投放之程序为先谈判,后签约,先收费,后播出。
    3、客户定购本台广告时段以先到先得为原则。
    4、广告订单及播出带请提前3个工作日给到我方,加急订位加收50%的加急费,加急停播的按停播广告款的20%收取停播费。
    5、节目赞助广告随节目播出,节目临时调整,广告随节目播出,价格不变。
    6、客户若需对广告订单进行更改,请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台进行更改。
    7、客户或代理商在约定付款日期到期时仍未付款,我方有停止播出和中止合约以及以法律手段追讨欠款之权利。
    8、广告片长度超过规定标准,按高一等级计算。广告客户如需拍摄广告或修改自带的广告片画面,本台将按广告制作费标准收取费用。
    9、所有广告播出统一由我台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安排播出,本台未按合同约定播出广告内容,按“错一补一、漏一补二”的原则排期补播,补播广告应在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补播完毕。广告预排播出时间与实际播出时间允许有正负15分钟的误差。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广告迟播、停播等则不属于错漏播范畴。当日无法播出的广告,客户可另行安排播放时间。
    10、未尽事宜,请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其他有关规定。
    11、本台享有本条例最终解释权。
    购彩